互動寫作實驗:以文章串成的意識流
這篇文章是我一個朋友寫的(一看就應該知道不是小人的風格). 一直有鼓勵他開自己的BLOG,但他總是”懶” (這只是我為他起的借口), 又說坦心沒有讀者。所以我代他把這文章放上來,讓大家討論討論一下:
數風流人物, 還看今朝
他, 曾經被奉若神明。他的說話, 被看成神諭。他一舉手、一投足, 都叫神州大地億萬人瘋狂。是情同手足, 是自相殘殺, 全在他一念之間。
他, 至今被捧為偶像。他的眼神, 被視作經典。他一顰、一笑, 都令兩岸三地無數人如痴如醉。是喜、是悲,只因他一張臉。
曾經掌握億萬人命運、那個自誇比秦始皇厲害百倍的一代天驕, 已成了蠟像接近三十年。雖然到現在他的祖廟仍算香火鼎盛, 但真正跟隨他那套思想的還有幾人? 人們今天都浸沉在酒池肉林的奢華、都膜拜點石成金的英才, 還管什麼 “無產階級革命”?
另外這一個可不同, 屹立藝壇廿多年至今, 現正值盛年, 更意氣風發。論瘋狂程度, 他不及前者。但想深一層, 當年那神明也只風靡了一片赤色大地, 影響力還跨不過那片海峽,甚至一條深圳河;今天這偶像的擁躉卻包含兩岸三地, 老、中、青通殺。論數量, 他是有過之而無不及。
最重要的是: 後者在資本主義香港這片浮華之地, 最五光十色、紙醉金迷的娛樂圈裡崛起。他不是大政治家, 他是大娛樂家。
這說明了什麼?
打從西洋戰艦響起第一聲炮火, 中國男人的形像已隨同他們的民族尊嚴一起被擊碎。那些曾經很“型”的帝皇與士大夫階級, 皆被西方的軍官、紳士與伯爵殺得片甲不留。此後百多年中國男人一直處於一種“心理陽痿”的狀態: 不夠人高大威猛; 也不夠人浪漫風趣; 更不夠別人天文地理樣樣皆曉。中國男人和他們的國家一樣, 都在委屈求存。
直至他—毛澤東—的出現,扭轉了一切。他符合了中國人一直期待的英明君主形像,喚醒了從前的帝皇與英雄崇拜。更甚者,他是集政治家、思想家、文學家、軍事家於一身的文武全才。他是天生有大智慧、大氣魄的聖人與英雄。他不僅是國家民族的救世主,也是中國男人的救星,效用直如一支 “偉哥”,叫人振奮。中國男人的形像, 從未如此吸引。他叫女人著迷,叫男人振奮。有了他,就有了盼望,中國男人終可再抬頭。
於是全國不分男女都投到毛的懷裡,向毛主席學習。於是他一聲令下,叫他們鬥天、鬥地、鬥人,他們也唯命是從,甘之如飴。甚至要他們的命,也好像理所當然。整個國家,也像陷入一個邪教的迷思當中,不能自拔。
直至一天,他們終發現:這個神話已破滅。連隨過去百年來所依盼的無數救國救民大英雄,也是願望成空。國,是越救越千瘡百孔。於是,所有中國人(包括台灣)都對充滿道德使命的那些 “偉大領袖”死了心。
既然現實幻滅,中國人唯有把寄望都投射到虛幻。這時, 他們發現了銀幕上的戲子—一種過去被輕視的身分–他們發現了劉德華。
本來在資本主義現代社會,崇拜藝人是再正常不過的事,香港人尤其了解。但放諸其他的華人社會,意義便不一樣。他們在政治信仰崩潰後,渴望尋找另一個偶像填補心靈。劉德華正是應時而生。
俊朗固然了,勤力也有,而其角色多變又以正面居多:警察、律師、大俠、浪子、飛車手、甚至江湖中人,都是正氣過人。而且他不是一身肌肉、一味靠打的草莽英雄。他是“出得廳堂”的人物, 既陽剛又柔又幽默,是智慧與道德的領袖化身。
而且他沒有包袱。這全靠他生於香港這自由之地,所以他比很多中國男演員更瀟灑、更浪漫;突破了中國男人的拘謹、陰沉與犬儒。但最重要的,是他銀幕下的圓滑。沒有性格就是他的性格。不談政治,不做衛道之士,不得罪人,只逗人開心,使他本人幾乎沒有殺傷力。再加上歌手形像感染力強,更令他無往而不利。
也許已見識太多 “偉大領袖”的厲害,中國人寧願甘心將感情託付一個銀幕英雄。劉德華沒有“偉大領袖”現實裡的狠毒;又比一般中國男人“型”和“強”,誰不愛這樣的一個“真實謊言”?難怪香港人寧要劉德華,不要董建華。
中國社會本就喜歡圓滑,逃避現實,加上近百年的現實也是太不忍睹,劉德華便成了這時勢下的英雄。
現在我們終於明白為何兩岸三地都朝拜劉德華。那朝拜劉德華是社會退步了還是進步了?
兩樣皆是。退步在於:我們竟然崇拜一個藝人。進步在於:我們寧可崇拜一個藝人。
但願一天,我們會發現,自己才是擁有理智與良知的英雄。
寫作是寂寞的,More Than One,就是不只一人的意思,一起去寫。寫作對於我在說,是一種治療。我記得小踢曾經說過,我們都一樣,寫呀寫的,將很多有趣的事記下,然後告訴自己「原來我非不快樂!」快樂,有時要積極的去創造。
多人合寫一個部落,當然不是獨創,也沒有打算定甚麼玩法,就當作是小玩意,一個互動的文字玩意。在這裡做做寫作實驗。
映雪
May 25th, 2005 at 4:00 pm
論文筆,舖排等,己經上得明報的副刊 =0=
不過寫唔係太夠力,唔夠狠
不過毛生嘛,好似d 人傾向將佢分做兩期去評價,反正唔熟中國近代史,唔多講.
不過佢個句”與天鬥爭,其樂無窮;與地鬥爭,其樂無窮;與地鬥爭,其樂無窮!”真夠經典.
littlegirrll
May 26th, 2005 at 12:23 pm
唔…我個人認為筆者把兩件事情看得簡單化了點。七十年代人民的瘋狂和現今社會對偶像的崇拜背後應該還有很多社會因素。
文筆不錯,然而用了太多篇幅講述兩者的客觀條件…看了很久仍入不了正題。
當文中說到「這說明了什麼?」以後,我很期待到底說明了什麼,然而卻又回到起點一般。那麼到底說明了什麼?人民聰明了?對男人的口味改變了?政治主義改變了或是什麼?從文中我不太清楚。
抱歉…也許太批判性 ^ ^”
映雪
May 27th, 2005 at 1:09 am
似乎,佢想表達的係:人還只是崇拜和崇拜.
了然
June 13th, 2005 at 6:58 am
首先很感激兩位花時間讀完文章,還留下評語,難得難得!
映雪:就是怕寫得太狠
寫毛澤東不怕,寫劉華嘛……
身還有一C9/OL fans啊 !
怕有殺身之禍~~~!!
littlegirrll:自己也有感未發揮得最好…其實要完全探討此題目,恐怕要弄一篇論文,甚至一本書~~!!
我肯寫,也未必有人看……
這裡只是借題發揮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