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動寫作實驗:以文章串成的意識流
朋友甲愛上女同事,可惜自我審批過程過度冗長,等到他決定好全盤行動後,已被另一位男同事捷足先登。朋友甲一直和女同事維持異性密友的關係,定時相約出來飯局,天南地北無所不談,就是不談情。某日,朋友甲約我出來訴苦,言詞間埋怨女同事變心。原來當女同事拍拖後,曾向朋友甲表明異性之間除了愛情,還有其他的可能性,朋友甲對這句話的解讀是女同事把他放在後備名冊內,只要他日和男朋友分手,朋友甲便可自動升為正選。可是幾個月後,女同事態度改變了,在一次和朋友甲的約會中途,主動提出約男朋友出來一起晚飯。就算朋友甲自降IQ,也看得出這是一場志在炫耀的愛情閱兵儀式。
朋友甲懷著壯士一去不復還的心情答應了,飯當然吃得不暢快,回來後更是越想越不是味兒,當初給予她希望的女同事現在決絕地叫另一個男性把他的希望踐踏得粉碎,朋友甲以此為證,推論自己的愛情前途已走上絕路云云。
只聽片面之詞,我不能評論孰對孰錯。想說的反而是由此事引伸的一個問題:愛情承諾。情到濃時,總會向對方許下愛的承諾,最經典的莫過於一句:如果要為我們的愛定一個期限,我希望是一萬年!此句話正正包含了愛情承諾的所有特質:浪漫、浮誇、不切實際。假如我們踏實一點,把一萬年換成十年又如何呢?縱然如何切合現實,也會給對方用拖鞋活活拍死。五十年總算取得浪漫與現實之間的一個平衡,但我想還是省下口水,不說為妙。一百年呢?算是對浪漫的最大讓步,可以了吧?那為什麼不說成一萬年呢?皆大歎喜!反正愛就沒有任何客觀的量度標準,我說多少就多少。
愛情承諾沒有法律效力,亦正因為它不受現實的約束,它才會變得浪漫。我不是把「愛的宣言」和「愛的謊言」劃上等號,只是愛是有限期的,十年、五十年、一百年、一萬年。當愛消失了,愛的承諾也會失去約束力。此時此刻說愛你一生一世,並不代表這段情有一世的保質期,而是當下我對這份愛的感受。如果硬要理性地去解讀「愛你一生一世」這句話,可以詮釋為「假如所有客觀情況(包括你的外在與內涵,經濟狀況等等,與及我的口味及要求)維持不變,我現在有愛你一生一世的衝動和打算」。很明顯客觀環境隨時改變,如果把愛的承諾看得太認真,只會落得自討苦吃的下場。
寫作是寂寞的,More Than One,就是不只一人的意思,一起去寫。寫作對於我在說,是一種治療。我記得小踢曾經說過,我們都一樣,寫呀寫的,將很多有趣的事記下,然後告訴自己「原來我非不快樂!」快樂,有時要積極的去創造。
多人合寫一個部落,當然不是獨創,也沒有打算定甚麼玩法,就當作是小玩意,一個互動的文字玩意。在這裡做做寫作實驗。
San Wen Ji
June 5th, 2005 at 1:31 pm
愛,是當下的感覺。如果硬要把一句話看成一個承諾,真的是自找麻煩的。
很多走在一起的一對,當中愛又有幾多呢?
不過在愛中,承諾是重要的。現實歸現實,需要承諾為需要。
rururu
June 6th, 2005 at 12:33 am
想起剛看了的《Sin Ciy》的其中一句對白:I will always love you, and never(片中的中譯,我會經常愛你,但不是永遠)。
映雪
June 6th, 2005 at 2:38 am
也許我還小
也許我把愛情和婚姻分得涇渭分明
也許我早被”最愛的不是最後一起的,最後一起的不是最愛”洗了腦
愛情和傳教沒有分別
說的人這刻相信
聽的人也只能相信
但天堂並不因此而得到保證
愛情是種信仰
是種你只能相信的宗教
當然,你可以選擇懷疑
但,那麼,在世上還有什麼值得留戀?
littlegirrll
June 8th, 2005 at 7:52 am
我剛剛看了大師Antonioni愛情三部曲的作品。那種疏離的情感,讓人惶恐。如戲中最後女主角說:”If i want to die, it’s because I no longer love you. That’s the reason for my despair. I would like to be old already, to have devoted my whole life to you. I don’t want to exist any more becoz I can’t love you.”
男:” But if you tell me that, if you really want to die…that’s shows you still love me.”
女:”no…it’s only pity.”
對不起只有英語對白,希望大家明白。其實我在我的blog有寫片中的疏離,若有興趣可以看看
chanchiyat
June 9th, 2005 at 4:38 am
”如果要為我們的愛定一個期限,我希望是一萬年!”
其實是有下句:”如果這個承諾也要有一個期限,我想必定是我們的愛完結那一刻。”
下句當然不是王家衛想出來的,而且要悄悄說在心裏。信或不信其實不重要。最重要是,我們都享受過那一刻的浪漫與浮誇。
子一
SnowSlide
June 10th, 2005 at 7:26 pm
唔。我想承诺那一刻的感受,是可以一直记住的。至于承诺本身反而没有那么重要,重要的是当时的心情。记住那个感受,珍惜那份心情,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