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動寫作實驗:以文章串成的意識流
首先申報利益, 我跟所有百萬網頁是完全沒有關係.
自看見 hk-blog map 給眾多 Blogger 批判後, 本來他們想只不過賺十元一位, 賣清都只不過賺十萬元. 搞到現在要免費吸引用家, 唉 ! 放心 , 我不是打算說那些什麼給十元你賺, 不如買兩串魚蛋食好過這些說話. 我絕對支持做得百萬網頁, 就是要賺錢. 今天我就教大家如何在港打造百萬網頁, 放心 , 我是完全不收顧問費.只要你在賺了百萬後, 記得多點到 MTO 看 blog 和留 comment 已經夠了.
首先要分析點解始祖” Million Dollar Homepage “會成功? 它的歷史可從它的網頁看到, 我不多說. 我想說很多跟風者在看見他的傳說後, 都只是陶醉於 “1素像賣1美元”這個令人瘋狂的發達夢中. 完全看不見他真正賣的完全不是素像, 他真正賣的只是 創意 . 素像, 這東西根本不值錢, 當加上了創意的素像就會有可能變得很值錢. 但當有創意的東西被阿豬阿狗都走去抄襲時, 你認為還有人有興趣買嗎? 情況就如,如果你看見周街的什麼人都用 LV, 連街市賣雞果位都用, 你還有興趣買嗎 ? 現在還抄只會是浪費時間.
當然我寫這篇 blog 不是叫大家放棄這麼簡單, 以下是我對百萬網頁的新構思, 請細心地讀呀.
看到 hk-blog map 的下場, 大家都應該知道, 面對聰明(勢利?)的香港人,說什麼為 blog界做什麼, 都沒人會理會你. 你想利用素像跟港人收錢看似是不可能, 但是如果你所賣的素像得來的錢是用作慈善用途, 情況就不一樣. 香港人雖然是精打細算, 其實是很有善心, 如果是做善事, 如還可以加上傳媒的幫忙, 我相信很容易可以賣清所有百萬素像.
當然在執行的時候, 是有一定的守則. 首先你要去找慈善機構跟你合作, 跟他們說你會把9成從賣素像得來的金錢全部捐給他們,當然如果不介意把自己份人工和行政費用都捐給他們是最好. 但記住有一點, 你一定要用慈善機構戶口做入賬, 如果不是, 大家會以為你會”落格” , 不跟你買素像呀. 看到現在, 你一定在想就算賣清百萬素像, 賺到百萬都只是做義工, 你是昆我咩! 你錯了, 知否如果你真的這樣做 , 等於提升你的個人價值, 將來你從其他地方賺到百萬是指日可待呀.
寫作是寂寞的,More Than One,就是不只一人的意思,一起去寫。寫作對於我在說,是一種治療。我記得小踢曾經說過,我們都一樣,寫呀寫的,將很多有趣的事記下,然後告訴自己「原來我非不快樂!」快樂,有時要積極的去創造。
多人合寫一個部落,當然不是獨創,也沒有打算定甚麼玩法,就當作是小玩意,一個互動的文字玩意。在這裡做做寫作實驗。
司南
February 21st, 2006 at 10:06 am
什麼是百萬網頁?HK Blog Map又是什麼?有參考連結嗎?
映雪
February 22nd, 2006 at 12:18 am
自我宣傳:
http://hkbloggers.org/lightnesssnow/?p=38
ru媽
February 22nd, 2006 at 2:58 pm
其實,香港的BLOGGER,又多少真的需要利用廣告來增加自己BLOG的點擊數?
十塊錢不算什麼,以大家正職的薪金來計,寫一文章已不只十塊。不願付這十塊,是不想把自己的BLOG弄得有點銅臭而已。
這是我的想法。
洛克
February 23rd, 2006 at 12:46 am
司南兄可看這兩個連結, 以閣下的才智很容易會明白.
一個英國大學生利用賣素像賺到一百萬美元:
http://www.milliondollarhomepage.com/
香港博客地圖網頁 :
http://www.hkblog-map.com/index.htm
洛克
February 23rd, 2006 at 1:15 am
說實話, 我認為即使首先執行百萬網頁構思的不是那位英國學生, 是香港人都沒可能成功. 我不介意我的 blog 有點銅臭味, 有服務就會有收費, 我希望香港所有受歡迎的blogger都應該有廣告和廣告收入, 香港blog界才有得發展. hkblog-map失敗是因為他們根本不明白香港人. 除了文化因素, 單單就大家習慣免費的思想已經令香港沒可能在互聯網市場上有所作為, 現在大部份年輕人, 有誰沒用過bt ,當大家都說如果我下載的東西是好的, 我會買正版呀. 這些不是廢話嗎? hkblog-map 期望這些客戶去維持其經營, 不是發夢嗎?
華利
February 23rd, 2006 at 9:45 am
其實呢,唔知你地有無留意,英國同香港個 map 最大分別係,前者講明係一個賣廣告嘅地方,任何網站都可賣廣告… 我覺得其實唔係好關創意事,只不過係香港個 map 未搞清楚兩者嘅性質根本係好唔同。
打工女孩
March 24th, 2006 at 2:51 am
我的看法是: 第一個做的是龍, 跟風者是蟲